【期交所在111年4月20日該契約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將調整泰博期貨保證金】
臺灣期貨交易所於調高泰博期貨契約(PDF)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級距2之2倍,這次調高因泰博(4736)經櫃買中心4月18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(本次為近30個營業日內第二次公布,處置期間為4月19日至111年5月3日)。
期交所依規定調高泰博期貨契約(PDF)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,自4月20日(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)該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,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,5月3日該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,恢復為4月15日調整前的保證金。
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,調整期間如遇休市、有價證券停止買賣、全日暫停交易,則恢復日順延執行。
調整保證金如下:
契約中文簡稱 | 調整後保證金 | 調整前保證金 | ||
原始保證金 | 維持保證金 | 原始保證金 | 維持保證金 | |
泰博期貨PDF | 32.40% | 24.84% | 24.30% | 18.63% |
資料來源:期交所